口罩鬆綁有望了嗎?4月防疫措施一次看懂!

  • 2022-03-28 16:24:17


由於最近國際疫情又升溫了,由於最近國際疫情又升溫了,3月27日更是爆出83例本土確診,加上120例境外移入個別案例,一日確診數突破200例,讓我們不禁想起2021年的疫情大爆發,害怕又再一次進入三級警戒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了4月1日到4月30日的防疫措施,希望大家能共同遵守並落實防疫實聯制。那麼關於口罩鬆綁措施有近一步更新了嗎?以下是4月的防疫措施相關規定!

示意圖

防疫措施如下:

一、口罩鬆綁規定

(一)唱歌時,維持須戴口罩。

(二)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,但應隨身攜帶口罩,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,仍應戴口罩:

  • 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。
  • 於室內外拍攝個人/團體照時。
  • 自行開車,車內均為同住家人,或無同車者時。
  • 直播、錄影、主持、報導、致詞、演講、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。
  •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(如:田間、魚塭、山林)工作。
  • 於山林(含森林遊樂區)、海濱活動。
  • 於溫/冷泉、烤箱、水療設施、三溫暖、蒸氣室、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。

(三)外出時如果有飲食的需求,得免戴口罩。

(四)若於指揮中心或是主管機關制定的場所或活動(如:藝文表演、劇組、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、運動競賽的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),若是符合指揮中心或是主管機關的相關防疫措施,可以暫時脫下口罩。

防疫措施
取自指揮中心

二、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(含交通運輸)應嚴格遵守:防疫實聯制、量體溫、加強環境清消、員工健康管理、確診事件即時應變。

三、賣場、超市、市場:依營業場所/公共場域防疫措施,不另要求人流管制;開放試吃。

四、高鐵、臺鐵、公路客運、船舶(固定餐飲區除外)、國內航班:於運具內(車廂、船舶、航空器)開放飲食。

五、餐飲場所:嚴格落實防疫實聯制、量體溫、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;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。違反上述實聯制等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,未完成改善者,不得提供內用服務。

六、宗教場所、宗教集會活動: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。

指揮中心指出,因應近期感染事件,將強化歌廳、舞廳、夜總會、俱樂部、酒家、酒吧、酒店(廊)、理容院(觀光理髮、視聽理容)及其他類似場所(特種咖啡茶室、夜店、舞場、三溫暖)等。

娛樂場所防疫措施:

  • 進入場所之顧客,應提供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,並落實實聯制,如有呼吸道症狀或出現發燒者,均不得進入。
  • 所有工作人員/從業人員(含流動工作人士)皆應接種疫苗2劑且滿14天,如第2劑滿3個月者,應接種第3劑,否則不得提供服務。
  • 全國上述工作人員/從業人員(含流動工作人士)即日起至4月30日須每週進行1次快篩,陰性者始得提供服務。
  • 基隆停業中之小吃店/卡拉OK工作人員/從業人員,如復業後,應具3天內PCR陰性證明,並於復業2週內每2天進行快篩,每週進行PCR 1次。
  • 盤點相關從業人員(含服務人員、櫃檯人員、清潔人員、行政人員及流動工作人士等),進行造冊,並訂定健康監測計畫及有異常狀況時之追蹤處理機制。

關於口罩鬆綁的規定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仍然維持以往的防疫措施,但是只要符合上述的條件,還是能夠暫時免戴口罩。另外,因為感染事件越來越多,所以出入歌廳、舞廳、夜店、理容院等娛樂場所必須提供疫苗證明,加強防疫實聯制。防疫工作人人有責,請大家要做好防疫措施,維持個人衛生習慣,戴口罩、勤洗手、保持社交距離;出入公共場所落實防疫實聯制量體溫等,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。
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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